记者4月15日从赵固一矿了解到,“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该矿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从抓好干部井下现场责任落实入手,将对标管理引入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中,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
在实行现场责任对标中,该矿一是制定下发对标管理办法,明确对标范围、对标内容等。二是细化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要求管理人员切实负起责任,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检查工程质量,严反“三违”,狠抓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要求所有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井下8小时工作制度,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以扎实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并在升井后到矿信息站如实填写自己本班的工作情况。四是由安监科每周汇总一次每个安全管理人员所做的工作,月底考核排序,结果在矿区内公布。对于在对标考核中排前三名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连续三次排名在后三名的人员,不但在经济上罚款,而且年度考核上予以体现。(王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