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发展?如何确保税收政策的“好钢”用在刀刃上?6月12日,笔者从新疆公司技术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新疆公司共上报获批科技项目国家安监总局5项、自治区安监总局4项、自治区经信委2项。获得自治区税务管理部门认可研究开发费用3037.67万元,可减免应缴所得税331.72万元。
据统计,在新疆公司所申报的科技项目中,龟兹矿业“坚硬顶板近距离煤层上行开采技术研究项目”研发费用516万元,减免应缴所得税64.5万元;众维煤业的“基于复合线缆和无线自组网技术矿山应急救援通信系统的研究及示范项目”研发费用387.39万元,可减免应缴所得税48.42万元;众维煤业的“复杂条件下低解析难抽采厚煤层瓦斯综合治理成套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研发费用1174.75万元,可减免应缴所得税146.84万元;众泰煤焦化的“新疆炼焦煤生产一级冶金焦项目”研发费用959.53万元;可减免应缴所得税71.96万元。
6月份,新疆公司又强力推进永宁煤化“巨厚烧变岩下覆易燃特厚煤层群综放开采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龟兹矿业“强水力联系下注浆封堵充水通道关键技术研究”、众维煤业“基于复合线缆和无线自组网技术矿山应急救援侦察与搜救系统的研制”等项目的科技攻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推动项目成果转化,积极争取更多税收优惠。(王 飞 刘景勇)